报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
◎民用报警产品售出后,用户填写质量信誉卡,一式三份(用户一份,售后服务机构一份,本公司一份)。本公司内建立用户档案。
◎本公司定期对销售商用户进行走访,请求用户填写《顾客意见征询表》。
◎报警产品保质期为五年,凡在五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者(原则上由本公司品质保证部门鉴定),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。发生产品质量以外的故障或损坏,本公司可以维修或更换,但适当收取维修费用。
◎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(需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鉴定),本公司依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〉进行产品责任赔偿,年内一次性赔偿额最多300万元
人民币,年内累计赔偿额最多1000万元人民币。
保险单号: PZAI200612009711000030
